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投资交易概述 -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成都智为新途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出资510万元 持股51% [3][9][12] - 关联方包括联席董事长江虎 出资176.4万元持股17.64% 董事兼总经理龙波 出资117.6万元持股11.76% 另有三方自然人及员工持股平台参与投资 [3][9][12]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10][13] 战略规划与业务发展 - 设立子公司旨在开拓智慧视觉 具身智能及卫星应用等新兴赛道 培育新增长点 [24] - 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激励管理团队及核心员工 实现人才发展与公司目标协同 [24] - 关联方参与投资体现公司创新决心 形成风险共担机制 促进业务深度绑定 [24] 公司治理与审批程序 - 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通过议案 关联董事江虎 龙波回避表决 [5][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均审议通过该交易 [4][26] - 交易定价按1元/注册资本执行 各方以货币出资 遵循同股同价原则 [19][24] 财务与运营影响 - 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独立性 [4][25] - 目标公司将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4][25] - 注册资本可分五年缴付 具体出资时间由股东会决定 [20][21] 子公司基本情况 - 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涵盖人工智能软件开发 硬件制造及电子设备销售 [17] - 员工持股平台持股9.8% 暂未正式成立 [3][9][12] - 最终名称及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3][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