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兴纸业: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2.93%
股权结构变动 - 景兴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 [1] - 持股5%以上股东朱在龙持股数量不变但持股比例由13.25%被动稀释至12.93% [1] - 持股比例变动达1%整数倍触发权益披露要求 [1] 公司治理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1] - 变动不影响公司现有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能力 [1]
股权结构变动 - 景兴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 [1] - 持股5%以上股东朱在龙持股数量不变但持股比例由13.25%被动稀释至12.93% [1] - 持股比例变动达1%整数倍触发权益披露要求 [1] 公司治理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1] - 变动不影响公司现有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能力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