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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弘科技回复深交所问询:多项业务细节披露,收购AC公司布局汽车电子领域

财务与经营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17,978.02万元、540,244.90万元、688,141.22万元及119,578.80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6,124.57万元、37,348.72万元、24,060.21万元及2,977.18万元[2] - 2024年度和2025年1-6月营业收入和扣非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 主要受营业毛利下降和管理费用增加等因素影响[2] -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业务模式 包括客供料和自购料模式 对单一客户销售收入均不超过40% 对单一供应商采购均不超过30% 不存在重大依赖[2] 在建工程与资本化 - 截至2025年6月末 坪山区光弘科技智能园区项目及越南第四期厂房项目尚在建设中[2] - 用于坪山区光弘科技智能园区建设的借款利息符合资本化条件 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2] 收购战略与资金用途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3,294.48万元 用于收购AC公司100%股权和TIS工厂0.003%股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3] - AC公司在全球EMS厂商中位列第47位 主要从事电子制造服务业务并聚焦汽车电子领域[3] - 收购基于国家政策鼓励并购重组和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机遇 AC公司的技术和客户资源有助于深化汽车电子领域布局[3] 协同效应与交易必要性 - 发行人与AC公司在产品及服务、采购、区域布局等方面具有协同性[3] - 本次募投项目属于将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情形 交易具有必要性[3] 交易合规性与完成条件 - 交易作价以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底价为基础 最终定价公平合理[4] - 交易前提条件已全部满足 包括获得外国直接投资许可、反垄断许可和中国相关部门核准文件[4] - 标的公司股权清晰 不存在资产抵押、质押、查封等限制转让情形 不涉及重大担保 完成收购不存在法律障碍[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