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对华单模光纤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反倾销措施 - 韩国对原产于中国的单模光纤征收为期四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 税率为43.35% [1] - 措施自即日起实施 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18日 [1] - 涉及韩国税号9001.10.0000项下的产品 [1] 受影响企业 -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适用43.35%税率 [1] -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适用43.35%税率 [1] - 杭州金星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适用43.35%税率 [1] - 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均适用43.35%税率 [1] 产品范围 - 征税产品为单模光纤 [1] - 不包括低损耗光纤束 [1] - 不包括光缆 [1] - 不包括规格为G.652.D主要用于光学设备的单模光纤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