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融证券分支管理不到位被警示 为西部证券控股子公司
监管处罚 - 国融证券义乌新科路证券营业部因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时未主动及时向合规负责人报告 违反《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款 [1] - 国融证券因对所辖分支机构合规管理不到位 违反《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及第四条 [1] - 浙江证监局对国融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12] - 浙江证监局对国融证券义乌新科路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股权变更 - 西部证券于2025年9月11日完成收购国融证券1,151,433,439股股份 占国融证券总股本64.5961% [2][3] - 股份出让方包括北京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机构 已完成过户登记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2] 合规管理要求 -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管理需覆盖所有业务、各部门、分支机构、层级子公司及全体工作人员 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各环节 [4] -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树立全员合规理念 倡导合规文化建设 培育合规意识 提升合规管理人员职业荣誉感和专业化水平 [5] - 下属各单位及工作人员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时需主动及时向合规负责人报告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