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修订 - 修订依据扩充至包括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 [1] - 公司设立表述明确由天山畜牧昌吉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设立 [1] - 注册资本由31297.7396万元调整为239,778,994元 [1]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章节 治理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1]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名 独立董事3名 [1] - 法定代表人规定细化 辞任董事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需30日内确定新人选 [1] 股东权益与会议制度 - 股东查阅复制公司资料规定更详细 新增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查阅要求 [1] - 股东大会职权表述调整 统一改为股东会 新增发行公司债授权规定 [1] - 股东会召开通知提案程序优化 明确通知计算起始期限 调整提案股东持股比例 [1]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任期辞职忠实义务规定变动 新增离职管理制度 [1] - 董事会对外投资担保决策权限进一步明确 重大事项需集体决策 [1] - 董事会会议召开通知表决程序调整 新增董事对决议承担责任规定 [1] 高级管理人员制度 - 高级管理人员称谓调整 明确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提名聘任方式 [1] - 强调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行职务 完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规定 [1] 财务披露与利润分配 - 明确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交所报送披露年报中报的时间及编制依据 [1] - 利润分配形式周期条件决策机制调整 强调现金分红优先并兼顾中小股东意见 [1] 其他制度完善 - 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明确领导体制职责权限 [1] - 更新通知形式送达日期及信息披露媒体规定 [1] - 调整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程序 新增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规定 [1] 修订目的与市场影响 - 修订旨在适应法律法规变化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升运营效率 [2] - 市场密切关注这些变化对公司经营和股东权益的影响 [2]
天山生物《公司章程》修订,多项条款变动引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