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电因收入确认问题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
监管处罚 - 湖北广电因全资子公司及武汉分公司2023年度集客项目业务收入确认不恰当 导致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1] - 公司董事长曾文 总经理兼时任董事会秘书胡晓斌 财务总监张宏棣被认定负有主要责任[1]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需30日内报送整改报告[1] 公司回应 -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问题 承诺按要求整改并杜绝此类问题发生[1] - 公司表示此次警示函不影响正常经营 将继续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