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千万逼死前夫,翟欣欣犯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
新浪财经·2025-09-19 03:18

案件判决结果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翟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1] - 法院判决翟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 [1] - 翟某某对指控的敲诈勒索罪名认罪认罚,并已退赔全部违法所得 [2][3] 敲诈勒索事实经过 - 2017年3月翟某某与被害人苏某某确定恋爱关系,同年6月7日登记结婚,婚姻关系仅存续42天 [2][3] - 2017年7月至9月间,翟某某提出离婚,以举报苏某某及其经营的公司相要挟,索要精神损失费1000万元并要求海南房产归其所有 [2] - 2017年7月18日苏某某被迫支付翟某某660万元,后将海南房产的购买人变更为翟某某 [2] - 翟某某获得上述财物后仍多次威胁苏某某索要剩余钱款,2017年9月7日苏某某坠楼身亡 [2] 涉案财产处理 - 二人于2017年5月购买海南省房产一处,总价319万余元,苏某某支付购房首付款199万余元 [2] - 2023年3月底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翟欣欣退还苏享茂家属现金、汽车共近千万元以及撤销翟欣欣海南、北京两套房产的个人所有权 [2] - 苏享茂家属确认收到翟欣欣的660万元还款 [2] 案件审理进程 - 2018年4月苏享茂家属及代理律师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书起诉翟欣欣要求返还千万财产 [2] - 2023年6月9日翟欣欣涉嫌敲诈勒索被北京海淀警方逮捕 [2] - 2025年1月21日该案在海淀区法院山后人民法庭结束一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