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现金管理额度与授权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4年10月13日批准使用不超过3.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 - 授权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1]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1] 本次现金管理操作 - 公司于2025年9月4日使用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国民生银行南阳分行结构性存款 [3] - 该产品于2025年9月18日到期赎回 收回本金5000万元并获得收益3万余元 [4] - 具体操作详情参见2025年9月6日披露的编号2025-073公告 [3] 信息披露与文件记录 - 相关公告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2] - 现金管理赎回银行回单作为备查文件存档 [5] - 公告由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8日发布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