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担保事项概述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西藏诺迪康生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6亿元 其中浦发银行拉萨分行8000万元 兴业银行拉萨分行8000万元[1] - 被担保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1] 内部决策程序 - 担保事项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授权总额度为10亿元 其中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不超过8亿元[2] - 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2] - 本次担保在已审批额度内 无需履行额外程序[2]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浦发银行担保: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费用 保证期间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4] - 兴业银行担保:保证范围涵盖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形成的全部债权 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费用 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5] - 两笔担保均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且均获得反担保[4][5] 担保合理性分析 - 担保旨在增强子公司资金运用灵活性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经营战略[5] - 被担保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 偿债能力可靠 且为全资子公司 风险可控[5] - 反担保措施足以保障公司利益[5] 累计担保情况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8亿元 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4%[6] - 实际发生担保余额72,880.29万元 占净资产18.44%[6] - 无逾期担保 未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