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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公司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且无需股东会审议 [1] - 职工代表大会同日选举赵子妍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选举通过日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1] - 董事会构成人员未因本次选举变动,赵子妍女士由非职工董事转为职工代表董事 [2] 董事会合规性状况 - 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的成员总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1/2,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议案1(取消监事会)为特别决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7][9] 制度体系全面修订 - 股东会通过系列制度修订议案,涵盖《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10项核心管理制度 [7][8][9] - 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并获表决通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 [9] - 修订《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强化投资者回报与资金管理机制 [8][9] 会议程序合法性 - 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黎明主持,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结合方式,8名董事、3名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全员出席 [7]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会议程序出具法律意见,认定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