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治理与股权变动 -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并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等议案 [2] - 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000股,回购价格调整为7.17元/股 [2] -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83,038,400股减少至183,030,400股,注册资本由183,038,400元变更为183,030,400元 [2] 债权人通知程序 - 根据《公司法》规定,债权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3] - 债权人需通过书面形式申报,需提供债权债务关系证明文件,法人和自然人需分别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4] - 申报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10月30日,可通过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 [5][6]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8][11]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5人,代表股份104,822,45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680% [13] - 中小股东出席82人,代表股份16,594,841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63% [14]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7]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8] - 持有11,266,667股股份的股东宁波雪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回购注销议案中回避表决 [17] 法律意见与文件备查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19] - 备查文件包括股东大会决议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