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301308.SZ):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
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 -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 [1] - 公司拟发行不超过844198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1] - 公司需在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发行上市情况 [1] 备案有效期及更新要求 - 备案通知书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若未完成发行需更新备案材料 [1] - 发行结束前如发生重大事项需通过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1] - 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境内外法律、法规和规则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