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规事件 - 贵州汇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因变更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经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批准 被处以警告 通报批评及罚款10万元人民币 [1][3] - 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被罚款5万元人民币 [1][3] - 处罚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于2025年8月28日作出 公示期限为三年 [3] 公司背景与业务 - 汇联通支付于2011年获人民银行支付牌照 主营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 [3] - 公司为贵州黔通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隶属于贵州高速公路集团 [3] - 主要运营购物商城小程序 承担ETC办理及加油卡售卖业务 服务贵州省工会会员群体 [3] 监管制度与处罚依据 - 处罚依据为2024年7月施行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要求变更高管需向央行分支机构提交申请并接受审查 [4] - 监管对支付机构股东变更 业务类型调整 名称或注册资本变更均设有申请与审查流程 [4] - 《细则》明确高管需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并满足支付结算 金融 信息处理业务2年或会计 经济 法律等工作3年经验要求 [5] - 非银行支付机构须配备5名以上高级管理人员 [5] 行业监管趋势 - 支付行业高频违规事项包括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违反清算管理规定及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反洗钱领域风险突出 [4] - 预付卡发行机构常见违规涉及超地域经营 违反预付卡管理规定 将预付卡用于网络支付及售卡赎回超限额等 [4] - 2025年以来支付机构高管密集变更 例如快钱支付 通联支付及平安付电子支付等公司均出现人事调整 [6] - 监管"双罚制"警示机构 强调合规需贯穿公司治理全过程 包括内部决策机制完善及与属地监管部门沟通 [4][5] 行业影响与分析师观点 - 此次违规凸显部分支付机构公司治理薄弱 需将治理合规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5] - 《细则》推动支付机构系统性调整治理结构 以适应"实质合规"监管导向 [6] - 高管变更有助于强化合规工作并引入行业新鲜血液 但过度变更可能影响业务稳定性与战略连续性 [6]
敲警钟!支付机构“罕见”因变更高管未经批准被罚
北京商报·2025-09-15 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