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主体登记申请及代理行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证券时报网·2025-09-15 06:59

政策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的《经营主体登记申请及代理行为管理办法》于9月15日正式施行 [1] - 该办法旨在规范登记申请和代理行为,防范虚假登记,并对接国际反洗钱规则 [1] - 目标是提升登记注册质量,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1] 对登记联络员的规定 - 登记联络员须由经营主体任命或指定内部工作人员担任 [1] - 其职责是代表经营主体办理登记、备案事项 [1] 对登记代理人的规定 - 登记代理人应具备登记注册相关专业知识,并直接接受经营主体委托 [1] - 原则上登记代理人不得兼任经营主体的登记联络员 [1] - 登记代理人须如实记载执业情况,妥善保存执业记录等资料 [1] - 登记代理人不得从事虚假登记行为,不得扰乱市场秩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