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运用严重不合规等 恒大人寿20名责任人被罚282.5万元
北京商报·2025-09-12 12:43

核心处罚事件 - 金融监管总局于9月12日对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1] - 处罚涉及20名个人,包括梁栋、朱加麟、曾松柏、陈堃、刘国辉、汪守想、方元甫、章新蓉、莫勇光、陈里达、罗嵩、彭建军、姜劲峰、胡锋、许晓光、陈敏、赵宏涛、刘曲章、张炎、王煦 [1][2] - 对上述20人处以警告并罚款共计282.5万元人民币 [1][2]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保险资金运用存在严重不合规行为 [1][2] - 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1][2] - 投后管理不合规 [1][2] - 报送的报告报表存在虚假记载 [1][2] 个人从业资格处罚 - 对梁栋处以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的处罚 [1][2] - 对陈堃处以禁止10年进入保险业的处罚 [1][2] - 对朱加麟、曾松柏、刘国辉处以禁止5年进入保险业的处罚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