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启动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第三阶段,旨在通过系统化改革降低投资者成本,扭转行业规模导向,推动行业回归“受人之托、代客理财”业务本源[1] - 新规通过六大举措构建销售费率全新框架,覆盖费用设计、销售行为规范和信息披露,对公募基金行业影响深远[1] - 第三阶段费率改革预计每年为投资者让利约300亿元,前三阶段累计每年让利超500亿元,推动构建投资者利益与行业成长相统一的健康生态[8] 费率调整措施 - 大幅调降认、申购费率上限:股票型基金调降至0.8%(下降33%-67%)、混合型基金调降至0.5%、债券型基金调降至0.3%,鼓励销售机构加大打折力度,基金管理人直销不得收取认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2] - 优化赎回费机制:赎回费全部计入基金财产,不再与销售机构分成,简化费率结构为三档(7日1.5%、30日1%、6个月0.5%),提高短期赎回费以鼓励长期持有[3] - 规范销售服务费收取: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上限调降至0.4%/年、指数型和债券型基金调降至0.2%/年、货币市场基金调降至0.15%/年,持有超1年(货币基金除外)不再收取销售服务费,禁止通过专属份额实行差异费率[4] - 调降客户维护费比例:机构投资者非权益类基金客户维护费比例上限由30%降至15%,个人投资者维持50%上限,权益类基金机构客户维持30%上限,鼓励发展个人客户业务和权益投资[5] 销售行为规范与生态建设 - 禁止双重收费与利益输送: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利息扣除合理费用后归入基金财产,销售机构需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归入基金或支付投资者,投资顾问业务保有量不得收取客户维护费,强化廉洁从业要求[6] - 建立直销服务平台:推出行业统一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降低运营成本,提供高效便捷“一站式”服务,基金管理人自有平台销售不得收取认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推动行业从“渠道驱动”向“产品与服务驱动”转变[7][8]
国新国证基金:降费让利,回归本源,着力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新浪基金·2025-09-12 0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