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新材:华阳集团及财务总监高彦清因资金占用被行政处罚
公司违规事件 - 华阳集团未经同意两次划转控股子公司潞化科技资金合计11.26亿元 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 - 资金占用导致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 [1] - 证监会山西局对华阳集团处以400万元罚款 对财务负责人高彦清处以200万元罚款 对金融专员樊宗莉处以90万元罚款 [1] 资金划转详情 - 违规资金划转发生在2021年4月至6月期间 涉及金额11.26亿元 [1] - 资金划转对象为华阳集团控股子公司潞化科技(原阳煤化工) [1] - 划转行为被定性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