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 北京城市副中心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
新华社·2025-09-12 00:37
政策核心批复 - 国务院批复同意在10个地区开展为期2年的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试点地区包括北京城市副中心、苏南重点城市、杭甬温、合肥都市圈等 [1] - 改革目标是以综合改革试点为牵引,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 [1] - 最终目的是推动要素质量提高、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为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支撑 [1] 改革试点目标与方向 - 试点工作需围绕深化要素协同配置、提升要素配置效率、探索新型要素配置方式、优化新业态新领域要素保障、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等目标展开 [2] - 改革需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从实际出发,分类施策推进,并明确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和成果形式 [2] - 鼓励试点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新业态新领域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开展差别化改革探索 [2] 组织实施与保障机制 - 有关省级人民政府需承担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实施,统筹做好支持保障,并及时跟踪评估试点效果、总结推广经验做法,重大事项需及时请示报告 [2]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需牵头做好统筹协调和指导服务,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指导试点地区抓好方案落实 [2]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需做好风险管控和应对处置,总结提炼制度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力求抓出改革成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