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股东拟合计减持不超1%公司股份
股东减持计划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舟山志壹 珠海志同 珠海志成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19739股 占总股本比例1.0000% [2] - 公司董事郭凤霞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947股 占总股本比例0.0014% [2] - 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 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2] 减持原因 - 股东减持系自身资金需求 董事减持系个人资金需求 [2]
股东减持计划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舟山志壹 珠海志同 珠海志成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19739股 占总股本比例1.0000% [2] - 公司董事郭凤霞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947股 占总股本比例0.0014% [2] - 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 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2] 减持原因 - 股东减持系自身资金需求 董事减持系个人资金需求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