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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 - 华林证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9日通过通讯表决完成 应出席董事5人 实际表决董事5人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信用业务规模调整 - 董事会全票通过调整信用业务总规模上限至80亿元 包括融资融券、自有资金出资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其他信用业务 [1][2] -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80亿元总规模内根据公司及市场情况决定各信用业务具体规模 并要求确保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 [1] - 本次授权持续有效直至下次授权作出 议案已获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战略规划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