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与赎回决策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全体9名董事出席并一致通过提前赎回"景23转债"的议案 [2][3][4] - 赎回决策基于公司股票价格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2025年8月20日至9月9日期间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3.91元/股的130%(即31.09元/股) [8][12][13] - 赎回目的为减少财务费用和资金成本 降低资产负债率并优化资产结构 公司将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全额赎回 [3][13] 可转债发行与条款细节 - "景23转债"于2023年4月4日发行 规模115,400万元(1,154万张) 票面利率首年0.30%至第六年2.00% 期限6年 [9] - 初始转股价格为25.71元/股 经历三次调整:2023年6月7日因权益分派调至25.21元/股 2024年6月6日调至24.71元/股 2025年6月11日最终调至23.91元/股 [9][10] - 赎回条款规定两种触发情形: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130% 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 [11][12] 历史赎回触发与本次执行 - 2025年1月20日至2月19日曾触发赎回条款(当时转股价24.71元/股 触发阈值为32.13元/股) 但公司决定不行使赎回权且承诺6个月内不赎回 [12] - 本次赎回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执行 相关主体在触发前6个月内未交易可转债 保荐机构对合规性无异议 [13][14] - 投资者需在赎回登记日前选择转股(转股价23.91元/股)或二级市场交易 否则将按100元/张加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 [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