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回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在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9月8日期间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87元/股的130% [5] - 触发《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第一种情形即公司股票价格满足特定条件 [5][6] - 赎回条件满足日为2025年9月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当日 [3][4] 赎回价格及计算方式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0.181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和税 [2][8] - 当期年利率为0.20%计息天数331天从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10月15日算头不算尾 [8][9] - 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B为债券票面总金额100元i为0.20%t为331天计算得当期利息0.181元/张 [7][8][9] 赎回程序时间安排 - 停止交易日为2025年10月10日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4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债券为赎回对象 [4][11][13] - 停止转股日为2025年10月15日赎回日同为10月15日公司将全额赎回登记在册债券 [4][14] - 资金到账日为公司2025年10月20日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为2025年10月22日通过托管券商划转 [4][14] 赎回影响及操作 - 赎回完成后领益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3][14] - 债券持有人需在2025年10月14日前转股否则将被强制赎回可能因赎回价格与市价差异造成损失 [3][12] - 转股操作需通过托管证券公司申报转股时不足1股部分将以现金兑付余额及对应利息 [15] 公司决策及合规 - 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领益转债的议案授权管理层负责赎回事宜 [3][5]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交易债券情况经核查除披露外无其他交易 [14]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领益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