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罚概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多家银行及金融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罚款总额超过1亿元 并对多名相关责任人员实施从业禁止等措施[1] 华夏银行处罚详情 - 华夏银行因贷款、票据、同业等业务管理不审慎 监管数据报送不合规等问题被处以8725万元罚款 为本轮处罚金额最高案例[1] - 陈成天、刘建新被给予警告处分 钱建华、何羽、吕玉梅、涂超等四人除被警告外还被处以总计20万元罚款[1] - 华夏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年内累计收到超过15张罚单 累计罚款金额近1500万元 加上此次大额罚单 年内被罚款总金额已超1亿元[3] - 温州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违规发放借名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170万元[4] - 深圳分行因违规开展不良资产转让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信贷资产分类不审慎等问题被罚款560万元[4] 其他机构处罚情况 - 浙商银行因互联网贷款等业务管理不审慎被处以罚没合计1130.80万元 相关责任人员谭飞达被给予警告处分[4] - 原工商银行员工李超、易重彬因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开展理财业务 分别被禁止5年和7年从事银行业工作[6] -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因债转股项目开展不审慎、服务收费定价程序不规范被罚款85万元 相关责任人员徐文博被禁止5年从事银行业工作[7] 监管趋势分析 - 互联网贷款业务发展迅速 但部分银行在业务拓展过程中风险管控不够严格 成为监管关注重点领域[5] - 处罚涵盖传统银行业务、互联网贷款、理财业务、债转股等多个领域 显示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全业务链条的严格监督[7] - 金融监管呈现"严监管、强问责"特点 金融机构必须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完善风险管理体系[7] - 监管部门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督促金融机构回归本源 服务实体经济 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