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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证券:针对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春晖的限制消费令已经撤销

媒体报道与公司回应 - 公司关注到媒体报道称其及总裁被列为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措施 [1] - 相关事项由公司与潼骁投资的仲裁引起 执行案件为北京金融法院(2025)京74执1145号 [1] - 仲裁结果显示付款义务人为红鑫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而非公司 公司对潼骁1号基金不负有付款义务 [1] - 目前限制消费令已撤销 公司经营及法定代表人工作出行正常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