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计划合规性审查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2]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2] - 激励对象未包含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 [2] 激励对象合规要求 - 所有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未被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因重大违法违规受行政处罚 [2] - 激励对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管的情形 [2] - 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2] 股权激励规模控制 - 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3] - 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激励计划累计获授股票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3] 计划信息披露完整性 - 已完整披露激励计划目的、对象确定依据及范围 [3] - 明确列明董事及高管姓名、职务、获授数量及占比 [3][4] - 详细说明有效期、授权日/行权日安排、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4] 定价与考核机制 -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确定方法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要求 [4] - 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董事及高管行使权益的条件 [4] - 绩效考核指标客观透明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5] 程序与合规保障 - 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计划可行性、定价合理性发表专业意见 [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计划有利于公司发展发表意见 [6] -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程序及内容合法合规 [6][7] 限售与行权安排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至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 [6]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过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 [6] - 股票期权授权日至首次行权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 [6] 公司承诺与责任 - 公司保证所填写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 [8] - 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8]
宇环数控: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