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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邦股份: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批准与授权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5]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 - 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价格的议案 [5] 预留授予具体安排 - 董事会确定2025年9月5日为预留授予日 该日期为交易日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6] - 以25.7532元/股价格向34名激励对象授予49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6] - 授予条件包括公司未出现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财务内控被出具否定意见、36个月内违规利润分配等情形 [6] 授予合规性确认 - 公司及激励对象不存在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定禁止情形 [7][8] - 本次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8] 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将按规定公告本次预留授予相关文件 [8] - 需持续履行股权激励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