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降费迎收官战 第三阶段每年让利300亿元
中国经营报·2025-09-06 14:33
核心观点 - 证监会修订《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旨在降低投资者成本 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预计每年向投资者让利超500亿元[1][3][4] - 改革将促进行业从规模导向转向质量导向 推动基金公司提升服务能力和投资回报率[2][5][8] - 行业马太效应将增强 头部机构优势扩大 中小基金公司面临更大生存压力[1][9] 费率调整具体措施 - 股票型基金认申购费率上限由1.2%-1.5%调降至0.8% 混合型基金由1.2%-1.5%调降至0.5% 债券型基金由0.6%-0.8%调降至0.3%[6] - 销售服务费率上限调整: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调至0.4%/年 指数型和债券型基金调至0.2%/年 货币市场基金调至0.15%/年[6] - 持有期超过一年的股票型 混合型 债券型基金不再计提销售服务费[3][6] - 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并将四档费率简化为三档[3][6] 降费规模测算 - 第三阶段销售费用改革预计整体降费约300亿元 降幅约为34%[1][6] - 叠加前两阶段改革 公募基金行业每年向投资者让利总额超500亿元[1] 行业影响 - 推动基金公司从"拼费率"转向"拼能力" 从"卖产品"转向"做服务"[5][8] - 直销平台FISP正式运行 将削弱银行券商等代销渠道议价权[7] - 头部机构凭借品牌和投研能力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尾部机构或被整合出清[9] 配套制度安排 - 设置差异化的尾随佣金支付比例上限 个人客户维持50%比例 机构投资者权益类基金维持30%比例[3][6] - 明确代销机构清算账户沉淀资金按活期存款利息划归基金财产[4] - 基金投顾业务不得双重收费 强化廉洁从业要求[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