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公司债券发行批复 - 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1] -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1] - 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 [2] 发行实施安排 - 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 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 -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复文件要求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 [2] -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