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与设立 - 公司经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 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2] - 公司于1996年9月5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 同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44562892元 股份总数1844562892股 均为普通股[2] 股份发行与管理 - 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3] - 发起人上海浦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设立时认购139794000股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240000000股[3] - 公司或子公司原则上不对购买股份者提供资助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除外 经特定决议可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累计总额不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3] 股份增减与回购机制 - 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经股东会决议增加资本 方式包括向不特定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4]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减少注册资本、与其他公司合并等六种情形除外 收购方式和后续处理有明确规定[4]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短线交易情形时 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获得股利分配、参与股东会表决、监督公司经营等权利 同时需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 缴纳股款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6]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控制权或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泄露未公开信息[7] 股东会运作机制 - 股东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 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8] - 公司对外担保部分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有明确规定[8] 董事会架构与职能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 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职权[10] -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10][11] 高级管理人员配置 - 公司设经理1名、副经理6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规定 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12] -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行使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职权[12] 财务与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制定财务会计制度 按时披露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13]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法定公积金 可提取任意公积金 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 满足一定条件可调整政策[13] 公司重大变更程序 -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需遵循规定程序 办理相关登记手续[14] - 公司解散时需进行清算 清算组行使清理财产、通知债权人等职权[14] 章程修订机制 - 当法律规定变化、公司情况变化或股东会决定时 公司需修改章程 修改事项经相关审批和登记后生效[15]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修订章程,多项规定明确公司治理方向
新浪财经·2025-09-05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