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微电子(688699.SH):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拟内部转让股份
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安排 - 实际控制人王乐康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210万股公司股份给明鸿2号基金[1] - 转让计划在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实施[1] - 股份转让完成后表决权仍由王乐康行使 并与明鸿2号基金建立一致行动关系[1] 股权结构影响 - 本次转让系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 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1] - 不涉及向外部市场减持 不触及要约收购[1] -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