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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核心观点 - 君悦日新17号私募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沧州明珠股份 导致其持股比例降至5% 该减持行为属于预披露计划的执行 不改变公司控制权和治理结构 [2][3][4] 权益变动详情 - 减持期间为2025年8月29日至9月3日 累计减持40.21万股 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0242% [3] - 减持后持股数量为8,323.28万股 持股比例精确降至5.0000% [2] - 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方式受让 [3] 减持计划背景 - 原减持计划于2025年8月8日预披露 计划在2025年8月29日至11月28日期间减持不超过1,664.65万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1.00%) [2] - 本次减持为计划内操作 与预披露内容一致 无违反承诺情形 [2][4] 合规性说明 - 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要求 [4] - 股东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通过巨潮资讯网披露 [4] - 本次减持后股东仍为持股5%以上重要股东 需继续遵守相关披露义务 [4][5] 后续安排 - 截至2025年9月5日公告披露日 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5] -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 并通过指定媒体(《证券时报》等及巨潮资讯网)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