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于2025年9月4日下午15点在厦门市现代物流园区象屿路99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8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4] - 会议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实施 [4] - 会议通知已提前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列明会议时间地点 审议事项及登记方法等要素 [4]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及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含代理人)共263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204,200,0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600% [5] - 出席会议人员包括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5] - 网络投票股东身份由上证所信息公司验证 [5]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获得3,182,610,257股赞成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2571% 反对10,344,054股 弃权245,689股 [5] -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赞成21,559,405股 占比67.0605% 反对10,344,054股 弃权245,689股 [6] -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获得3,182,854,057股赞成 占比99.2748% 反对10,091,954股 弃权244,989股 [6] -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赞成21,812,205股 占比67.8469% 反对10,091,954股 弃权244,989股 [6][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获得3,182,589,385股赞成 占比99.2696% 反对10,120,326股 弃权290,289股 [7] -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赞成21,738,533股 占比67.6177% 反对10,120,326股 弃权290,289股 [7]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4][7] -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5][7] -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5][7]
厦门象屿: 厦门象屿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