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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比特: 北京市海问(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2] - 现场会议于公司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及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 时间分别为2025年9月4日9:15-9:25及9:15-15:00 [2] -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卢竑岩先生主持 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 [2][3] 会议召集与公告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0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详细说明了会议时间、地点、方式及审议事项 [2] - 会议实际召开时间、地点及方式与公告内容完全一致 [2]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7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859,35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1% [3] - 所有出席人员均为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8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合法授权代理人 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3]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会议对通知中列明的非累积投票议案进行了表决 审议内容与公告提案一致 [4] - 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计票监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4] - 网络投票数据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统计 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4] 法律结论 - 会议召集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