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与独立董事候选人资质 - 候选人陈燕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 [1] - 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1]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 独立性与关联关系声明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非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5]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亦不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5] - 候选人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与公司及其关联方无重大业务往来 [5][6] 合规性与任职记录 - 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出现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 [7]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或行政处罚,未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7]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未因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撤换且未满十二个月 [8] 任职承诺与披露义务 - 候选人承诺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履职,不受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利害关系方影响,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报告并辞职 [9] - 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通过深交所业务专区报送声明内容及个人信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10] - 如因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承诺继续履职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10]
易明医药: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