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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明医药: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燕

提名程序合规性 - 提名委员会已完成对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燕的资格审查 [1] - 提名人与候选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 [1] - 本次提名基于对候选人职业经历、学历背景及失信记录的全面了解 [1] 任职资格符合性 - 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的任职资格要求 [1] - 候选人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或财务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 - 候选人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2] 独立性保障措施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且非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5] - 候选人直系亲属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 [5] - 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 [6][7] 合规记录核查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 [7]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8] -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且未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7][8] 兼职情况披露 - 候选人在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数量未超过三家 [8] - 候选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8] - 候选人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被解除职务的情形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