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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龙汇能: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制定本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行为并确保其依法行使职权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1] - 股东会需在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在触发条件后2个月内召开 [1][4]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 [2]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若拒绝或未反馈 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 [3]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 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且董事会需提供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予以配合 [4][10]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要求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召集人需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并公告提案内容 [5][6] - 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 且需完整披露所有提案内容及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 [6][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 会议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 [7][18] 股东会召开方式与出席规则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可同步采用电子通信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时间为交易日9:15至15:00 [8][9]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 公司需验证股东身份并登记持股数 [9][2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列席会议并接受股东质询 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或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担任 [10][26] 表决机制与决议执行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公司自身持股无表决权 [11][12]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需采用累积投票制 且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开进行 [12][32] - 表决结果需现场公布 决议需及时公告 派现送股等方案需在股东会后2个月内实施 [13][15][43] 会议记录与附则 - 会议记录需包含出席人员、表决结果、质询内容等 并由董事及召集人签名 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16][17] - 公告需在指定报刊及交易所网站披露 规则由董事会拟定并经股东会批准 为公司章程附件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