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发展: 红星发展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分配方案核心内容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1][2] - 以总股本341,130,902股为基数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233,927.06元[2] - 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2025年半年度归母净利润的30%[1]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0日[1][2] - 除权除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9月11日[1][2] - 方案经2025年8月21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 分红对象与实施方式 - 分配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2]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2] - 青岛红星化工集团和镇宁县红蝶实业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3] 差异化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持股1年内暂不扣缴[3] - 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持股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0.027元[4][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 税后每股0.027元[5] - 机构投资者(不含QFII)自行缴纳税款 每股派发0.03元[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