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海峡股份: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职责修订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1] -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且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由董事会直接选举产生[1] - 审计部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议案筹备[1] - 审计委员会职责新增检查公司财务 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 提出解任建议 要求行为纠正 召集临时股东会 提出股东会议案 提起诉讼 经营异常调查权 要求提交执行职务报告等共15项具体权限[2] 战略委员会组成修订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取消"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的表述[1] -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1] - 战略管理部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议案筹备[1] 会议相关术语统一修订 - 将所有条款中的"会议组织"统一修订为"会议议案筹备"[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修订 - 职责明确研究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并提出建议 根据管理岗位范围制定薪酬计划 审查非独立董事及高管履职情况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监督薪酬制度执行 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3][4] 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 - 要求会议主持人保障委员充分发表意见 委员需认真审阅材料并在全面了解情况基础上发表意见[5] - 会议通知 委托书 会议决议 记录及材料保存期限从"永久保存"改为"至少十年"[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