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 成都智明达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以及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 - 修订公司章程主要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和股权激励回购注销导致注册资本变化 同时为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1] - 公司股份总数从人民币普通股112,561,524股增加至167,627,405股 增幅达48.9% 注册资本相应变更 [1]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 - 第六条修订公司注册资本金额 第二十一条更新股份总数至167,627,405股 [1] - 第一百〇五条新增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明确对未履行完毕公开承诺及未尽事宜追责追偿的保障措施 且董事忠实义务在辞任或任期届满后两年内仍然有效 [1] - 第一百四十二条将不得担任董事情形及离职管理制度适用范围扩展至高级管理人员 [1] - 新增第一百五十八条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 并规定四种可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包括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 资产负债率高于70%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或其他法规允许情况 [1][2] 修订程序及后续安排 - 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并授权董事长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事宜 [4] - 修订后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的治理制度全文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4] - 制定及修订的治理制度包括《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共10项制度 其中6项为修订 4项为新增 且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