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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股权激励计划核查结果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完成合规性核查 [1] - 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及创业板上市规则第8.4.2条规定的禁止情形 [1]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 [2] 激励对象构成 - 首次授予共10名激励对象 [2] - 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在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定的核心人员 [2] - 所有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 [2] 授予安排 - 确定2025年9月2日作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 [2]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1][2] - 激励计划符合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