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亚两起诉讼撤诉 对公司损益影响不大
诉讼案件进展 -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五名时任董事或管理人员未按制度要求履行责任致公司损失 案件于2024年8月21日由浙江省衢州智造新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后子公司申请撤诉且法院裁定准许撤诉 [1] - 宁波甬湶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新亚杉杉未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向关联方支付大额款项 案件由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一审审理中 后原告申请撤回对七名相关人员的全部诉讼请求 [1] 财务影响 - 两起案件的撤诉对公司本期或期后损益无较大影响 [1] 公司治理 - 公司表示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