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纳科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8月16日通过指定媒体发布通知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日如期召开实际时间地点与公告完全一致 [2]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分三个时段进行:9:15-9:25 9:30-11:30 13:00-15:00 互联网投票平台开放时间为9:00-15:00 [3] 出席会议人员构成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483,816股占总股本20.3837% [4] - 网络投票有效股东68人代表股份383,000股占总股本0.3189% [4] - 中小投资者参与总数76人代表股份数未披露 [4] 议案表决情况 - 议案1/4/5.01/5.02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议案2/3采用累积投票制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 -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间接持股表决权 [4]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均按公司章程程序计票监票 [5]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5] - 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