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90后,非法荐股被罚!
证券时报网·2025-08-30 09:21
案件基本情况 - 北京证监局对6名90后个人因擅自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作出行政处罚[1] - 当事人包括白某(1997年出生)、藏某(2003年出生)、郭某(1997年出生)、任某(1998年出生)、吴某(1995年出生)、张某(1996年出生)[1] 违法事实细节 - 违法行为发生在2017年至2023年间[2] - 通过北京火牛大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盈创众赢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合创汇富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未取得资质的公司名义开展业务[2] - 采用打电话、发微信等方式非法开展股票推荐和股票咨询业务[2] - 翁某、刘某锐、胡某春等主要责任人已被刑事追责[3] 违法所得金额 - 白某违法所得121,706.67元[2] - 藏某违法所得255,013.33元[2] - 郭某违法所得213,240.23元[2] - 任某违法所得222,190.04元[2] - 吴某违法所得216,675.10元[2] - 张某违法所得153,731.91元[2] - 所有当事人均已全额退缴违法所得[1][2] 行政处罚结果 - 白某被处以1.8万元罚款[4] - 藏某被处以3.8万元罚款[4] - 郭某被处以3.2万元罚款[4] - 任某被处以3.3万元罚款[4] - 吴某被处以3.3万元罚款[4] - 张某被处以2.3万元罚款[4] 法律依据 - 违反《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二款规定[4] - 构成《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所述的违法行为[4] - 案件调查程序完整,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