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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孚科技: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交易方案概述 -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安孚能源31%股权 交易作价115,198.71万元 其中股份支付96,195.03万元 现金支付19,003.68万元 [7] - 配套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403.68万元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 募集资金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 [7] - 股份购买资产不依赖配套融资实施 但配套融资以股份购买完成为前提 [7] 交易批准与实施 - 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5)1709号) [3] - 标的资产过户于2025年8月2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现持有安孚能源93.26%股权 [8] - 新增股份41,003,849股完成登记 A股总股本增至252,123,849股 验资报告由中证天通出具 [9][10] 合规与履行情况 - 交易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7] - 交易各方已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 所有生效条件均已满足 [11] - 未发现实际情况与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更 [10][12] 公司治理与资金状况 - 不存在资金被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情况 [10] - 未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10] - 所有相关承诺包括股份锁定、避免同业竞争等均正常履行 [11] 后续事项安排 - 需完成配套募集资金的新增股份登记与上市手续 [11] - 需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备案登记 [11] - 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