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涵盖信息披露内容 程序 职责及管理要求 [1][2][3][4][5][6][7][8][9]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需及时公平并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有效揭示公司偿债能力 [1] - 信息披露渠道需符合债券监管机构规定 媒体披露范围不得超出已公开信息 [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控制信息知情范围 禁止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 [2] - 子公司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并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 [2] 信息披露职责与管理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全体成员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 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管理部门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工作 [3] - 高级管理人员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经营或财务事件及已披露事件进展 [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项后需立即向董事长或总经理报告 [3] 信息披露内容与程序 - 债券信息披露分为上市前信息披露和存续期信息披露 [3] - 上市前信息披露包括募集说明书 发行结果公告和信用评级报告 [3] - 存续期信息披露包括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 [4]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 包含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4]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4] - 重大事项需及时披露 包括公司名称变更 股权结构变化 重大资产损失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等 [5] - 重大事项需在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披露 包括董事会决议 签署协议或知悉事项发生 [6] - 债券附特殊条款的需及时披露条款触发和执行情况 [6] - 债券兑付前需披露本金利息兑付安排 违约时需披露未能兑付公告 [6] -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时由破产管理人承担信息披露义务 需持续披露破产进展 [7] - 转移债券清偿义务时承继方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 担保机构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财务报告并及时披露影响代偿能力的重大事项 [7] - 符合规定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 但需履行决策程序并防止信息泄露 [8] - 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专人管理 [8] 附则规定 - 专项品种债券信息披露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9]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