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与制度框架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旨在加强规范审计监管工作 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1] - 内部审计定义为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 财务信息及经营活动开展的审计评价活动[2] - 内部审计目的包括促进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 控制成本 改善经营管理 规避风险 提高经济效益 维护投资者利益并增加公司价值[3] - 制度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各部门 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对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4] 审计机构与人员配置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统一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5] - 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执行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执行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审计活动[6] - 审计部配备专职人员需具备审计 会计 法律等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包括组织协调与综合分析能力[7] - 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参与考核且负责人不得无故撤换[8] - 公司充分保障审计所需人员 设备及经费等资源[9] - 内部审计人员需接受继续教育与专项培训以增强专业能力[10] - 内部审计具有独立性 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干涉 任何部门必须配合工作[11] - 审计人员需恪守职业道德 依法审计 客观公正 不得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12] 审计内容与职责范围 - 内部审计内容涵盖财务审计 内控审计 管理审计及专项审计 包括资产真实性 费用成本 投资效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查[13] - 审计委员会职责包括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实施 审阅年度计划 督促执行 指导运作 报告工作进度及协调外部审计关系[14] - 审计部主要职责包括评估内部控制完整性 审计财务资料合法性 协助反舞弊机制 每季度向委员会报告 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及督促整改措施[15] 审计权限与执行机制 - 审计部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所有经营管理账务及资料 包括会计账簿 业务合同 银行对账单 资产证明及投资决策记录等[16] - 审计部权限包括调查审计事项 盘点资产 要求签署意见 制止违规活动 追究责任 提出改进建议及追缴违法违规所得[17] - 审计人员可参加被审计部门会议 查询问题及索取证明材料 被审计部门必须配合提供工作条件[18] - 审计人员有权参与制订修订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并提出改进意见[19] 审计实施与报告流程 - 内部审计部门需实施审查程序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 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评价报告 说明审查目的 范围及改善建议[20] - 审查评价范围包括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内部控制 重点检查对外投资 资产交易 担保 关联交易及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21] - 对发现内部控制缺陷需督促整改并进行后续审查监督落实情况 纳入年度审计计划[22] - 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时需及时报告审计委员会 委员会需出具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需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23] 奖惩与责任追究机制 - 对执行制度成绩显著单位和个人 审计部可提出表扬奖励建议[24] - 对违反制度行为包括拒绝提供资料 阻挠审计 弄虚作假 拒不执行决定及打击报复等 公司可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25] - 被审单位需积极组织整改并落实方案 审计部负责督促跟踪评价考核整改情况 对整改不到位或重复问题追究责任[26] - 对审计中发现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行为依据管理制度处罚[27] 举报与附则条款 - 审计部设立举报邮箱audit_mail@sugon com及举报电话010-56308079[28] - 公司员工可举报违反法律或内部控制事项 实名举报100%开展调查 匿名举报根据证据情况调查[29]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0]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 若与后续法律法规冲突则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31] - 制度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批准后实施[32]
中科曙光: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