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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曙光: 中科曙光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和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 [1] -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以符合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1] - 调整股东会职权并优化召开方式及表决程序 [2] 股东会职权与程序优化 - 明确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批利润分配及重大交易等事项 [15]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5] -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议等 [54] 董事会与专门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并行使监事会法定职权 [2] - 新增独立董事专节明确其定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2] - 专门委员会职责和组成得到明确规定 [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权利包括股利分配、表决权及查阅公司文件等 [32] - 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但需遵守相关规定 [35] - 股东义务包括遵守章程、不得滥用权利及抽回股本等 [40] 股份发行与转让规则 - 公司股份总数1,463,115,784股均为普通股 [5] - 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且同类别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5]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类股份总数的25% [6] 重大交易与担保审批 - 股东会审批标准包括交易资产总额占净资产5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等 [16] - 对外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情形包括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等 [15] - 财务资助需经股东会审议情形包括单笔金额超净资产10%等 [15] 股东会召开与决议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且临时股东会需在事实发生2个月内召开 [54]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及2/3以上表决权通过 [84] - 股东会通知需在会议召开15日前公告且股权登记日与会议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 [65] 制度制定与修订 - 制定和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2] - 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而其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 - 修订内容涉及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及高管离职管理制度等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