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1]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至七名董事组成 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1][2] 职责权限范围 - 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对重大投资融资方案 重大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职责涵盖对相关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以及处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所有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2] - 公司战略投资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提供战略决策和投资决策的相关资料及前期准备工作 [2][3] 议事规则程序 - 会议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 会议通知需提前三日送达全体委员 紧急情况下可通过电话或其他口头方式召集 [3] - 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4]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必要时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 会议管理机制 - 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会议程序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4] - 会议记录需由出席会议委员签名 由战略投资部保存且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通过的议案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4] - 出席会议委员均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