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遴选程序与标准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 人员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两名 [1]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董事会选举产生 [1] - 设独立董事担任的主任委员一名 负责主持工作 经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 [1] 职责权限 - 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 [2] - 向董事会提出三项建议:提名或任免董事 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2]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记载理由并披露 [2] - 控股股东无充分理由应尊重委员会建议 否则不得提出替代人选 [2] 决策程序 - 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 形成决议后报董事会实施 [2] - 选任程序包括:研究人才需求 广泛搜寻人选 搜集初选人基本信息 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进行资格审查 提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交建议 根据反馈开展后续工作 [3] 议事规则 - 会议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召开 需提前七天通知 经全体委员同意可豁免通知期 [5] -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出席委员需达三分之二以上 [5] - 表决采用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每名委员一票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5] - 可采取现场会议或通讯会议方式 通讯会议需保障委员充分表达意见 [5] - 可邀请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5] - 会议记录需由出席委员签字 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 [5] - 通过的议案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委员负有保密义务 [6] 附则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6]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6]
音飞储存: 音飞储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